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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学法知法守底线 珍爱生命拒毒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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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9-18 16:25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| 来自山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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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通讯员 王增刚)为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,强化青少年宪法观念与禁毒防范意识,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屏障,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,烟台十四中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凤凰台派出所张瑛警官走进校园,开展以宪法学习、禁毒防毒为主题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,为在校学生带来一堂内容充实、案例鲜活的法治课堂。

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群体,正处于价值观塑造的关键阶段,既需要夯实宪法法治根基,也需要认清毒品的伪装与危害,提升自我保护能力。本次讲座融合宪法普及与禁毒宣传两大板块,张瑛警官结合课件资料、历史史实与烟台本地真实案件,从理论法条、现实案例、风险识别、自我防护多个维度展开讲解。
讲座开篇,张瑛警官带领同学们学习宪法基础知识。她为学生讲解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,解读宪法的核心原则、国体、根本制度、根本政治制度等核心内容,阐明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意义。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宪法并不遥远,它就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之中,作为新时代青少年,应当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,树立法治思维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。


在禁毒教育部分,张瑛警官从虎门销烟的历史讲起,回顾近代毒品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苦难,点明 6 月 26 日国际禁毒日的由来。结合新中国禁毒历程以及当前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禁毒形势,向同学们介绍毒品犯罪家族化、智能化、伪装化的犯罪新特点,结合烟台市首例人体藏毒真实案例,直观展示贩毒分子花样百出的运毒藏毒手段,让同学们真切意识到,毒品并不是只存在于新闻报道中,危险离青少年并不遥远。
随后,警官系统科普毒品相关知识。依据《刑法》相关条文,解读 “吸毒违法,贩毒有罪” 的法律规定,明确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她分别介绍鸦片、海洛因、大麻等传统毒品,冰毒、麻古、摇头丸等合成毒品,以及芬太尼类、合成大麻素、“邮票” LSD、蓝精灵、笑气、依托咪酯等迷惑性极强的新精神活性物质。很多新型毒品伪装成糖果、饮料、电子烟、零食,外观极具欺骗性,极易引诱好奇心强的青少年误入陷阱。张瑛警官细致剖析各类毒品对大脑、心肺等身体器官的不可逆损伤,吸食毒品会造成精神错乱,诱发自残、暴力等极端行为,不仅摧毁个人身心健康与前途命运,更会给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,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
针对青少年群体,张瑛警官剖析容易沾染毒品的心理诱因:好奇心驱使、盲目追求新潮、攀比从众、交友不慎等都是青少年涉毒的重要原因。她向全体同学提出实用的防范建议:要谨慎交友,远离复杂不良场所;坚决拒绝陌生人提供的零食、饮料、电子烟;面对诱惑保持清醒理智;遇到可疑情况或者发现涉毒线索,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和家长,必要时寻求公安机关帮助,学会保护自己。
整场讲座以案释法、以史为鉴,同学们认真聆听、记录要点,现场学习氛围浓厚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过去对新型伪装毒品认识不足,通过本次学习,既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,也看清了毒品形形色色的伪装,今后会自觉远离毒品诱惑,严守法律底线。
少年强则国强,青少年法治与禁毒教育是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,将宪法教育与禁毒警示教育有机结合,破除学生 “毒品离自己很远” 的错误认知,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和防毒拒毒思想防线。
下一步,烟台十四中政教处将持续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,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安全教育活动,把宪法学习、禁毒宣传、安全防护融入日常教育教学,不断丰富德育载体,提升全体学生的法治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,守护学生平安健康成长,建设平安和谐文明校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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